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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我不是一般的战士 是使你哭笑不得的战士
    2006-10-04 01:03:3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大】【中】【小】

       李敖生平以嬉笑怒骂为己任,而且确有深厚的学问护身,被西方传媒追捧为“中国近代最杰出的批评家”。经他抨击骂过的形形色色的人超过3000余人,在古今中外“骂史”上无人能望其项背。
     
          在台湾,要找个没有被李敖骂过的名人,恐怕不多,如果真有个名人,没有被李敖骂过,那可能是他的名气不够大,还不够资格被李敖骂。
     
          骂名人,总要冒风险,李敖最为人称道的是他在蒋介石、蒋经国当权的时代敢骂蒋氏父子了。李敖说:“西太后统治中国47年,蒋介石和她一样,也统治中国47年(最后26年在台湾),他们的祸国殃民,既长且久,但就深度广度而言,蒋介石凌驾于西太后。蒋介石活了89岁,寿比乾隆皇帝,是中国历史上最长寿的独裁者,他躬逢新旧交替之盛,集旧式帮会实务和新式科技统治于一身,为患中国,也就更烈。”
     
          李敖在他的《千秋评论丛书》及《万岁评论丛书》对蒋介石、蒋经国父子统治下的台湾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与辛辣的讽刺,大大的激怒了国民党政府。
     
         60年代初,李敖向台大文学院,以及他的老师沈钢伯等人开炮,李敖的“文化顽童”及“文化坏孩子”的形象就这样树立了起来。他在《高等教育的一面怪现状》中,说沈钢伯教授是“败坏中国学风的真正罪人”。这还不算,他在《文星》月刊中又继续写了一篇《论占着茅坑不拉屎》,嬉笑怒骂,对老教授们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
     
         名作家柏杨于1968年被台湾国民党当局逮捕入狱,罪名据说是“侮辱元首”。事缘柏杨当时的太太艾玫在《中华日报》所编的版上刊出题为《大力水手》的漫画,内容是父子二人合购一个小岛,在岛上建立起王国,父子两人还竞选总统,漫画刊出后,激怒了国民党最高层,追究起来,柏杨要负最大责任,因为那是柏杨代编的。
     
          李敖说,柏杨在十年冤狱,家破人亡以后,回到台北,公然表示原谅并同情迫害他的特务,检察官等人,还写文章大赞将经国,所以把他称为“柏小人”,非常讨厌他的名字和柏杨连在一起。 有一次远流出版公司的王荣文写了一篇文章中有一段说:“读史以识世局,决大势......我们更乐意看到更多位诸如李敖、高阳、柏杨等,勤于耕耘史学的优秀作者。”
     
          李敖读了非常生气,他说:“我耻居高、柏诸人之前,这种国民党文人的名字,跟在我屁股后面,我的屁股都引以为耻啊!正因为我考虑到我屁股的感觉,凡是有人写文章或讲话把我和国民党文人扯在一起,必犯我的大忌。”
     
          一代文豪,被尊为中国人的精神领袖鲁迅也没能逃过李敖的厉嘴,他多次在不同场合对鲁迅进行各方面的批判,声称“鲁迅被高估,矛盾文章烂”。很多人不能容忍自己鲁迅先生受辱,奋起反击李敖的言论,一时间,文坛笔战硝烟弥漫。
     
          就连国民党新任主席,一向洁身自好,在台湾人气极高的政坛“不粘锅”马英九,在李敖嘴里也变成了一个窝囊懦弱、擅长做秀的“小白脸”。至于李登辉,陈水扁和宋楚瑜等台湾政坛要人,更是他嘴里时常提起的“骂料”。
     
          李敖还是人人皆怕的诉讼大王。不但情人朋友,就连总统、五院院长、故宫博物院长、台面上知名的政治人物、媒体负责人,甚至连政府机关,只要被李敖锁定,几乎很难逃过被李敖告的命运。除了告人,李敖也是众多案件的“被告”,对于打官司,李敖一直乐此不疲。
     
          人们从李敖的笔下都知道萧孟能其人,其实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台湾出版史、期刊史乃至思想文化史上萧孟能都是一个无法绕过的人物。他于1957年他创办《文星》杂志,1961年大胆起用青年李敖,挑起“中西文化论战”,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发表大量有锋芒的思想批判和社会批判文章,终于为国民党当局所不容,在出了98期之后于1965年12月被查禁,1968年4月,苦心经营了18年的文星书店也被迫关闭。
     
          当萧孟能因债务缠身、暂时离开台湾时,把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股票、收藏以及一切文件、契据、图章等交给李敖,放心地交给李敖全权处理。但是,1980年萧孟能却以“侵占和背信罪”起诉李敖,说他回到台湾后,李敖并无归还委托其保管、处理的财产之意,并侵占财物总价值在2000万新台币以上。
     
          李敖最终在二审被判罪名成立,入狱6个月。李敖不服,写出了洋洋万言的上诉书。对于这次坐牢,李敖向来讳莫如深,偶尔提及他也只强调国民党黑手介入。当时台湾大大小小的媒体及香港《明报》等报刊都曾对这场官司有过连篇累牍的报道。
     
          “李登辉和五院院长,我都告过!”在接受《新新闻》的专访中,李敖说他的官司史已有数十年之久,从“被告”到“原告”,从“小民”到“刁民”,从“自卫”到“卫人”乃至“好管闲事”,李敖这些年来已与法官冲突几十场,出庭几百场,下笔几十万言,至今仍有多起官司缠身。
     
          谈起李敖的官司,头衔最大的被告当然是李登辉和五院院长,理由是“伪造文书”。李敖表示,按照林洋港的说法,当年蒋经国去世时,李登辉和五院院长到蒋经国官邸,先是鞠躬,然後就在蒋经国遗嘱上签字。但是按照民法的规定,遗嘱必须是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自己口述或是由别人代写,然後才签字,“需生前认可”,但是蒋经国的遗嘱却是事后签字,“真伪便不得而知”,因此李敖便状告说李登辉和五院院长伪造蒋经国的遗嘱。
     
          但是首席检察官刘景义,这个李敖口中“讨厌的东北人”,给李敖回了一封信,李敖说,刘景义信中表示蒋经国的遗嘱是“政治性遗嘱”,与民法规定的条件不符,所以不能依法办理。“这是笑话!”李敖认为,遗嘱就是遗嘱,哪里还分政不政治?
     
          说起李敖打过的媒体官司,他与《自由时报》的几场官司却更为特别。他曾经成功地告赢《自由时报》一起“诽谤罪”,获得五十万元的赔偿金。案件起因是《自由时报》曾经写了一篇李敖开车闯红灯的报导,但却不知道这原是李敖上电视节目时说的笑话,结果惹来诽谤之罪。
     
          李敖对自己的杂文最为满意,曾经宣称“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我深信,我这一辈子,其他的功德都不算,光凭好文章,就足以使我不朽。”他的小说《北京法源寺》被提名参选2000年诺贝尔文学奖。
     
          李敖杂文的代表作有《传统下的独白》、《胡适研究》、《胡适评传》、《孙中山研究》、《蒋介石研究》系列、《李敖札记》和《李语录》等,所有作品结集出版为《李敖大全集》。
     
          李敖是一位个人意识和社会批判意识都相当突出的作家。其个人意识表现为对个人自由的追求。李敖的语言在向来保守的汉语语境,绝对是一个极端。就内容而言,是对独裁专制及士林的丑恶现象极尽嘻笑怒骂之能事;就形式而言,是几近于辱骂的文风,不留情面的讥讽,所谓“性语言”的大胆突进等等。李敖的文章,敢怒敢痛敢喜敢悲敢爱敢恨,率性而行,快意恩仇。
      
        在许多读者的印象中,李敖以写作充满历史感的批判文章著名,但李敖认为:“人家都承认我是历史家、思想家,都不承认我是文学家,不承认我是诗人。那些人该死,因为我的确是多方面的。”

       没有人怀疑,这就是李敖,一个让你哭笑不得的战士!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tiaozhan.com/show/2006/1004/content_203.htm

    责任编辑:吕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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