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2008届本科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
参加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我校自2003年首次参加由教育部、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以来,先后共选派30名优秀毕业生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及西藏自治区,开展为期1年的研究生支教工作。
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组建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精神,我校今年计划招募8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本届研究生支教团(含赴内蒙6名、赴西藏2名),参加全国统一安排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我校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期轮换”的“志愿+接力”方式,公开招募8名取得我校研究生入学资格的2008届本科毕业生,到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从事为期1年的支教工作。服务期间,支教团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基础上,也可以发挥所长,辅助当地政府、受援学校的团组织开展团建工作。
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2008届本科毕业生不占用我校今年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名额,此名额由教育部另行下拨。
二、报名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以实际行动践行“八荣八耻”,政治素质高。
2.具备我校研究生免试推荐资格(国家英语四级在入学后两学年内通过;各门必修课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分,即不得出现重修或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前20%)。
3.乐于奉献,在校期间有一定的志愿服务经历(由校团委统计认定)。
4.有独立调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意志坚强、身体健康。
6.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学科竞赛奖励者优先。
7.曾担任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工作机构
学校设立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本届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丘 进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陈花玲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程光旭 教务处处长
董天信 财务处处长
徐文雄 学工部(处)长
杨民助 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刘 谦 校团委书记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研究生支教团接受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和我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的双重指导。学校设立督导员和督导助理,负责支教团成员接受培训和服务期间的管理工作。督导员由校团委书记刘谦兼任,督导助理由校团委李成杰老师担任。
四、招募时间及程序
1.2007年9月18日—9月21日,经学院同意,学生本人向校团委递交志愿服务申请书、报名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章)、身体健康证明(市级以上医院)、获奖证书复印件。
2.2007年9月24日—25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基本情况确定候选人,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2007年9月26日—28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支教团成员名单。
4.2007年9月30日前,校团委将支教团成员有关材料(包括报名表、申请书、身体健康证明、学习成绩单和学校审查意见)上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同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本人。
五、其它
1.研究生支教团赴受援地前由团中央统一安排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到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
3.学校向赴内蒙的志愿者提供每月700元(暂定)生活补贴,向进藏志愿者提供每月1000元(暂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逐月发放。
4.学校向参加支教团的志愿者提供家庭所在地每年两次往返服务地的交通费用,其中2008年8月首趟需经培训地至受援地(赴内蒙服务学生乘坐火车硬卧、赴西藏服务学生乘坐飞机)。赴服务地前,学校向志愿者预支所有差旅费用。
5.团中央为志愿者提供服务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支教团成员的考核工作由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和我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学生返校入学后一个月内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本服务年度结束后,学校对表现优秀的个人予以表彰。
7.1年的支教服务工作时间在日后工作的工龄计算中有效。支教结束后,考核合格者由团中央等部门统一颁发《志愿者证书》,此证书可作为工龄证明依据。
8.咨询有关事宜请联系团委。
联系人:李成杰
联系电话:82668265
地点:校团委办公室(青年之家一楼西侧)
附件: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可复制)
西安交通大学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报名表下载:
报名表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tiaozhan.com/news/2007/0918/content_3078.htm